关于开展2018年咸宁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0 22:48:15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咸宁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咸宁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均可以申报。2015年评选的10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也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按《咸宁市“中小学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文件规定执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现任校级领导不得参评(学校担任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应包含学校教学一线教师。
三、名额分配
县(市、区)各申报3人,市直中小学幼儿各申报1人。各地在推荐时应兼顾学科、学段平衡。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按照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评选对象从师德、教育教学能力、引领示范等方面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其所在学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申报材料予以审验、盖章、上报。
3.市教育局评审确定。市教育局成立“咸宁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对评选对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数量及规格。由个人填写的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0份(A3纸张印制);由申报单位填写的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A4纸张印制)。申报表中涉及的相关资料按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报送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咸宁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