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湖北教师资格网!本站为湖北教师资格证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教师资格证官网信息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www.hbea.edu.cn或当地教育局所示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免费领课/找工作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12-20 23:11:16
作者:
刘老师
阅读:
来源: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8)1号)精神和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2018年9月1日前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力)并在我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

  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籍;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中职学校举办普通高中班招收的学生、已经注册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得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严格实行“唯一学籍”和“学籍随人走”制度。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停止举办高中毕业生入学二年制中职护理(助产)专业的通知》(鄂卫函〔2009〕105号)精神,从2018年起,逐步停止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录初中毕业生,护理类专业学制必须为3年及以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复评结果的通知》(鄂教师〔2013〕23号)精神,未取得资格的中职学校不得举办学前教育专业。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18年11月12日—16日,在市广播电视中专(中山大道194号)二楼集中办理(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报批教学计划

  学校应对照年初上报的招生计划,确定2018级开设专业,并按《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武教职成〔2008〕10号)要求,制定2018年秋季所设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市教科院职成教育研究室审定后提交市教育局。

  (二)办理招录手续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实行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工作程序。学校申请办理学籍前,应到学生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省、市招考部门为已到校注册的2018级新生办理招录手续。市教育局将对照省、市招考办审定的录取名单逐一核对学生的录取信息。尚未在招考部门办理招录手续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三)核定学生人数

  各单位在办理学籍前应到学生所在班级逐个清点、核对在读新生人数,并对在分校、教学点及联合办学合作学校学习的学生重点进行核查。核查后如实填写《市中等职业学校2018级新生人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2)。招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5%以上的单位,应先到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办理增加计划的相关手续。

  联合办学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收的学生,实行“学籍随人走”制度,在就读学校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生从就读学校进入联办学校学习,按转学程序办理。

  (四)收集整理学生身份证明和学历(力)证书

  各中等职业学校到招考部门办理招录手续后,还应收集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并分别按学号升序排列备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予注册学籍。

  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学籍,必须提供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学历(力)证明原件——即初(高)中毕业证、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经学校和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历(力)证明文件,以上3种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即可;高中毕业生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应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或经学校和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历(力)证明文件,以上2种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即可。

  (五)完成数据上传

  各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学籍注册时,要认真填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数据上传。

  1.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全国系统中为每名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保证学籍电子档案和学籍纸质档案基本信息一致。

  2.校内学号按省厅通知要求编制:1—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今年18),3—12位为学校行政机构代码,13—17位为学校学生流水号。

  3.完成与初中学生信息系统接续及学生电子照片上传后,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成功的数据信息导出,填写制作人数统计表,加盖学校公章。

  4.对接受“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3+2”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生,前三年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制3年),学生系统中“分段培养方式”一项内容必须填写,不得为空。

  5.学习形式必须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应分类注册,分类管理。

  6.及时处理学籍查重的投诉申请,及时进行问题学籍佐证资料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学籍异动等操作,确保学生数据的准确性。对学籍注册截止后30天内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电子学籍仍处于查重状态的学生,不予注册中职学籍。2018年11月16日以后招收的学生,注册下一年度学籍。

  (六)提交相关资料

  各单位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时,除需提供学生身份证明、毕业证明外,还应提交如下表册:

  1.省、市招考部门盖章确认的应、往届毕业生的录取名册;

  2.《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数核查记录表》(见附件2);

  3.《2018级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3);

  4.学籍名册封面(区、校封面,其中区属学校一式3份、市属学校一式2份)(见附件4)。

  相关表册的电子版应于11月9日前上传至学籍管理工作专用电子邮箱whsxueji@163.com;纸质版须经学校校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签字,加盖各区教育局印章(市属学校由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管控类专业必须经教育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招生,如:招收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校应提供经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评估合格的文件。

  开展联合招生办学合作的学校还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书(原件)及联合招收学生的名册。

  (七)领取学生名册

  市教育局审核有关证明,确认学籍信息后,将集中制作2018级新生学籍名册(含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落实助学政策的重要基础,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成立由招生、学工、教务、财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籍工作专班,落实学生学籍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加强对《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8)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职成〔2014〕7号)等政策和文件的学习,保障学籍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自查报告,在办理学籍手续时一并提交。凡发现有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uploadfile/2024/0328/20240328114641923.png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