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暑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0 22:08:04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为贯彻落实省、市暑假前后三个节点重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荆门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及暑期有关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
7月1日—8月29日
二、开学时间
8月30—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学校期末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暑假时间认真安排好学校期末工作,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期末检测工作,完成学生素质综合评定,按时发放《学生素质评价通知单》。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假期对学校校舍、教学和生活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要通过期末前全体学生大会、班级会、家长会、《告学生家长一封信》、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做好家校配合工作,共同抓好学生安全教育。要加强学生防意外伤害、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拐骗、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不私自或结伴游泳,切实防止溺水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身安全。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不健康网站。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作息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注意个人卫生,提高学生身心素质。要教育学生外出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做到文明出游,健康度假。
(四)加强学校假期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要规范征订、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指导学生统筹安排学习、娱乐时间。严禁学校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严禁学校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办补习或培训班,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补习班。市、区教育局将在暑期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学校开办补习班、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以及公办在职教师担任补习班授课教师等行为进行检查和通报。
(五)切实做好教师家访工作。要按照省教育厅暑假前后三个节点重点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开好教职工大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安排部署教师暑期家访工作,深入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活动,特别是要做好留守学生、贫困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家访工作,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六)做好暑期教师培训相关工作。要做好暑期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高中新课标培训,高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等培训工作。对新入职教师,要做好岗前培训、入职仪式。要认真做好暑期教师集训工作,确保集集训取得实效。
(七)认真做好新学期新生入学工作。各小学要认真做好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公办初中、小学要按照对口免试通知入学的原则,做好小学升初中的工作。各民办初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自主、免试、按计划完成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清理、打扫和消毒工作,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饮用水设施、食堂、宿舍等的检查和消毒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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