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18年度学校“放心食堂”“放心超市”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20 22:57:06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含托幼机构)食堂、超市。
二、申报条件
申报“放心食堂”和“放心超市”必须是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量化分级为A级、实施“明厨亮灶”的学校食堂和超市。
三、申报时限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放心食堂”“放心超市”评选标准对申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提出联合推荐意见,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初审申报工作,并将推荐表原件(附件)分别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 “放心食堂”和“放心超市”创建是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企业自律、引导社会共治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严格按照“放心食堂”和“放心超市”申报时限和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严格初审。 各地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把关,认真开展申报单位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三)复核验收。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于2018年11月下旬组织进行联合现场抽查验收。
(四)加强宣传。各地要广泛宣传“放心食堂”和“放心超市”创建的目的意义,提升学校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胡中尧(市食药监局)、叶本宽(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 3311606 3590892 电子邮箱:810995722@qq.com 22474752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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