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门市教育局“招硕引博”专业水平测试公告
- 时间:
- 2018-12-20 22:06:17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测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人员。
二、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8:30—10:00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星期日)14:30—17:30
(二)地点
笔试地点:荆门市职业学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面试地点:荆门市职业学院(湖北信息工程学校)
(地址: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三、资格审查
5月12日(星期六)14:30—17:30,参加专业水平测试的考生在荆门市职业学院综合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计划表》“需求专业”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对留学回国的考生,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4.按《岗位计划表》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凡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专业水平测试资格。
考生放弃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复审,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四、测试方式
(一)笔试(5月13日8:30—10:00)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科知识,题型为高考题型)。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比例在1:10以内的,考生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对参考人数较多,比例达到或超过1:10的,按照笔试得分高低,取岗位需求人数1:10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测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
(笔试考场安排见考点公告)
(二)面试(5月13日14:30—17:30)
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按照应聘科目与说课科目对应的原则,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时间不超过20分钟,满分100分。评委现场考核评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从高到低按1∶5报请局党委会研究后,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考察。弃权、考察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后,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专业水平测试流程
5月13日(星期日)8:00—17:30
8:00 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岗位;
8:10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室;
8:20 监考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
8:30—10:00 笔试;
12:00—14:00 公布进入面试入围名单;
14:30—17:30 面试。
六、评委组成
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确定,每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7名人员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人(从本系统专家库中挑选),用人单位评委3人(用人单位委派),专业水平测试的评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
2.能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认真打分;评分时,对考生一视同仁,不搞亲疏远近,不打关系分和人情分;
3.绝对遵守纪律,严守秘密。
七、专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工作纪律
1.专业水平测试实行封闭管理。考务人员和考生均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考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水平测试资格;
3.考生考试期间,需遵守考场纪律;
4.专业水平测试全程接受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监督与指导,考生凡有舞弊行为取消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工作人员凡违规违纪一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