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湖北教师资格网上作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声明
- 时间:
- 2022-07-19 13:35:53
- 作者:
- 叶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申请人提供
(一)下载并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要求提供原件二份(贴2寸照片,人事处留存一份,个人档案里存一份)。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档案里找),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遗失声明(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一定要把姓名和证书编号登上,要求提供原件),一个月后办理补办手续。
(五)提供1寸照片一张(所有照片均需要同底)。
(六)现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
二、根据《教师法》规定(一)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发放和管理。
1、《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3、对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原发证机关按教师资格认定限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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